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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词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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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何某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一审辩护词

    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被告人何某某的委托,指派徐敏律师担任其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一案的辩护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周庭审调查的情况,辩护人提出如下辩护意见,望合议庭评议后,依法予以采纳。第一部分:有关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根据两高两部《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指导精神,坚决防止人为拔高或降低恶势力犯罪的认定标准。辩

    何某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一审辩护词 2020.12.20
  • 林某涉嫌行贿罪一案辩护词

    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林某家人的委托,指派肖亮斌律师为林某在一审阶段的辩护律师。我们多次会见被告人、查阅案卷材料,参与本次庭审,并结合相关法律和事实,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人林某犯行贿罪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无异议,但被告人林某有自首情节,且起诉书指控的第二笔行贿行为系犯罪未遂,应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此外,对被告人林某不适用罚金刑。具体辩护意见如下:一、被告人林某具有自首情节

    林某涉嫌行贿罪一案辩护词 2020.12.20
  • 周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一审辩护词

    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周X近亲属及其本人的委托,指派柏少金律师担任周X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的辩护人,辩护人对周X涉嫌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但希望法院对周X从轻、减轻处罚,具体辩护意见如下:一、本案发生并非周X自愿,系胁从犯首先,据周X陈述和本案的相关证据可证实,在本案中,周X对王Y负有债务,而周X对本案被害人刘Z享有相应的债权。由于周X没有能力将尚欠款项向王Y清偿,故,王Y便唆使、胁迫周X向被害人

    周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一审辩护词 2020.12.20
  • 陈某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一审辩护词

    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了被告人陈某某家属的委托,指派本律所律师赖波、吴宗效依法为其提供辩护。辩护人结合庭审现场、案卷材料以及会见情况,现发表如下的辩护意见:一、关于涉案组织是否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问题认定涉案组织是否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非法控制特征,是讨论被告人是否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必要前提。(一)本案涉案组织不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陈某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一审辩护词 2020.12.20
  • 林某弟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不予批准逮捕的辩护意见

    婺源县公安局以林某弟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其刑事拘留,现婺源县公安局已就林某弟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向贵院提请逮捕。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犯罪嫌疑人林某弟及其家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辩护人。经过会见时所了解到的情况,现就林某弟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提出如下法律意见,供贵院在审查批捕时参考。一、依法可以对犯罪嫌疑人林某弟做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林某弟并没有参与涉案

    林某弟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不予批准逮捕的辩护意见 2020.12.20
  • 罗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建议检察院不起诉辩护意见

    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罗**及其家属的委托,指派本人担任其辩护人。接受委托后,辩护人多次会见了罗**,并查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对案件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辩护人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认定罗**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抑或是非法经营罪。因此,辩护人建议公诉机关对罗**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具体理由如下:一、罗**的行为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一)信管家交易平台产生的数据与国际市场的期货数据相一致,不存在人为操

    罗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建议检察院不起诉辩护意见 202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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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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